政协郑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2月4日政协郑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郑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同意李秀奇主席代表政协郑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对今年工作的安排切实可行,要求常务委员会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