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文郁 高凯 通讯员 贾新彩)为了给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新郑市按照上级政策从2011~2012学年开始,向具有新郑户籍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发放补贴,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其中直接补贴给幼儿园100元,补贴给幼儿200元。
经过审核,该市2011~2012学年符合条件的幼儿共有19198人,共需补贴576万元。目前该市财政部门已经将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各幼儿园,按照上级要求,各幼儿园已经以现金形式在春节前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