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空气质量,促进省会向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迈进,昨日,市政府下发《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倡导绿色施工,共建蓝天家园。
按照《方案》,市城建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重点办、市监察局等相关单位成立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市区四环路内(含四环路)、郑州新区、上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所有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待建空地的扬尘污染进行强力整治。
《方案》要求,2月10日前,各相关区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针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分包领导和责任人。2月15日起,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办公室将对全市建筑工地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察考评。日常督察中,发现不符合综合整治标准的建筑工地,由市财政对相关区政府、管委会财政扣款,扣款资金作为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奖惩和治理基金。每发现一次一例不达标建筑工地,扣款10万元。每月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考评排名落后的区政府、管委会实行财政扣款200万元,并通报批评。对严格执行上述各项措施成绩显著的区政府、管委会和个人给予表彰,每季度市财政设立50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