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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限行
究竟难在何处
跨省倾倒
药家鑫案20万赠款中的情与法
别让同学会
变“攀比会”
官方检测
不敌百姓鼻子?
三亚终于告别谎言
善莫大焉
“满足首套房贷”
到底谁说了算
正视官员复出
引发的民意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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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限行
究竟难在何处

公车限行

究竟难在何处

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等17部委近日共同制定了《“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出,将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国政府机构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并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正在舆论对此热议之际,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以及牵头政府机构节能减排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这一方案为倡导性质,并非强制性安排。

节能减排着眼于公车,按尾号限行,这个《“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原本激发了公众一些热切的期待,在其刚刚披露的时候,已经有媒体评论兴奋地指出,“公车按尾号限行是一石三鸟的良策”,也有媒体在为如何落实这个方案出谋献计,而现在从相关方面发布的消息看,因该方案的良好前景而振奋也好,为其可操作性不强担忧也罢,都不过是无的放矢。本来就没有做落实的准备和打算,还谈什么可操作性?又遑论美好愿景?

平心而论,对公车设限只倡导不强制,当然不乏理由。其实公车限行,早在4年前国家就下发过文件。2008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要求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通知下发后,据报道,包括北京、上海、广东、山东在内的国内多个省市还曾专门出台了具体措施,并大力推广。4年过去了,公车轮休政策显然并未得到很好的执行,在很多地方就是一纸空文。除了这一前车之鉴,人们对不强制限制公车的方案抱有理解之心的原因还在于,哪怕是在诸如反腐倡廉等更庄严的领域,即使是强制性要求,又有多少制度逃脱了被杯葛的命运?与其眼看一个设计良好的方案在实践中被架空,还不如放低标准,这也许倒是一种务实的选择。

然而,即使方案制定者有其苦衷,却难以躲过公众的两个追问。第一个追问是:在节能减排的问题上,为什么总是律“民”从严而律“官”从宽?在当下中国的每一个大城市,几乎都有限行措施,而这样的措施几乎又从来只是专门针对私车。限制私车时,雷厉风行,轮到限制公车之际,却是和风细雨,甚至常常只打雷不下雨。当公车在节能减排的问题上都别具特权时,公众心目中的节能减排还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吗?

第二个追问是:既曰“节能减排全民行动”,那么是否应该着重体现官员和政府部门的责任?答案本来是毋庸置疑的,自节能减排成为国家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以来,政府责任一直为各级官员所强调,但实践中却往往不是这样,公众看到的政府部门及其官员扮演的常常只是节能减排的组织和领导者的角色。为了达到节能减排的指标,这样的角色可以大手一挥,对居民区断电停暖,但如果问到他们自己所节之“能”所减之“排”何在,恐怕就只能顾左右而言他了。

节能减排必须强化官员和政府部门的责任。这种责任不仅包括其作为组织和领导者的责任,更指其像他们所规定的每个公民那样担当、践行的责任。环境治理注定会让人“搭便车”,因此作为公民个体来说,很难自动生发节能减排的紧迫感,而中国的环境问题又的确到了十分严峻的时刻,这就尤其需要有人在其中率先垂范。毫无疑问,这个率先垂范者只能是政府及其官员。只有政府及其官员明确表示愿为环境的好转而放弃一些享受、做出一些牺牲并付诸行动时,公众关于节能减排的基本共识才会建立起来,否则无论政府下发多少文件,官员再言者谆谆,在公众这里都不过是风过耳而已,因为他们很难相信,节能减排真是自己的事情。

回到公车限行的议题上,公众的困惑是“每周限行一天”究竟难在何处?如果这都落实不了,是否近于“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这样的观感对节能减排乃至政府形象皆非利好,如何扭转,明智者当自有考量。 冬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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