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找人顶罪
数罪并罚获刑三年
本报讯 (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若禺 潘冲)李某驾驶货车撞上小轿车致人死亡,逃逸后找来朋友顶罪,最终被公安机关识破并逮捕。9日,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被中原区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10年11月27日16时30分许,在新田大道与中原西路交叉口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高速行驶的载重货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目击事故的市民打电话报警,交警和120急救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营救。当大家合力撬开轿车车门时,发现车内两人一人已经死亡,另一人身受重伤,而肇事司机已逃离现场。
事发当晚,一名叫张某的男子向交警部门投案自首,称自己就是肇事司机。次日,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经调查讯问,公安机关发现,张某交代的情况与事故现场不符。当听说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时,张某终于向公安机关供出自己是替人顶罪,真正的肇事司机是朋友李某。2010年12月8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事发当天,李某驾驶货车发生事故。考虑到自己属无证驾驶,李某联系上持有载重货车驾驶证的朋友张某,希望张某替自己自首,并承诺事后给张某5万元现金作为酬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货车司机李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且肇事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肇事司机李某以贿买的方法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