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都市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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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闯他人住宅 男子获刑两年 本报讯(记者 谢庆 通讯员 赵锡正 关艳辉)一男子窜入居民家中,盗窃现金20元、两块银元、4块铜板被抓。昨日,该男子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被荥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去年8月24日上午,荥阳市汜水镇的郝六赢在邻村四处闲逛,想偷点钱花。在经过村民陈某家时,发现陈某家院门上着锁,知道家中无人,便通过陈某家的平房爬进院里,用石头砸掉房屋门锁进入室内。在陈某家中翻得现金20元、两块银元、4块铜板后,给陈某留下一封信,上写“因急需用钱,来你家讨俩小钱不算犯罪,你就别麻烦公安啦”,然后,郝六赢又从平房爬出来,不想被等候在此的群众当场抓获。 如何对郝六赢定罪处罚呢?以往这种情况,公诉机关一般按照盗窃罪处理,并以既遂数额进行处罚,未遂的只有盗窃数额巨大时才能定罪处罚。郝六赢的行为属于既遂,但只有20元现金、两块银元、4块铜板,达不到盗窃罪的标准。 荥阳法院经过认真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郝六赢以盗窃为目的,非法侵入陈某家中,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据此,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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