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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鞋逾三千双
获刑18个月罚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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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鞋逾三千双
获刑18个月罚5万

销售假鞋逾三千双

获刑18个月罚5万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庆华 凌云)销售假冒名牌运动鞋,嫌犯获刑18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案件,这是我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级管辖后首起案件。

2010年4月,来自商水县的袁锋(化名)在航海路路华大厦负一楼开了家鞋店,主要销售从福建省进的仿名牌假鞋子。这些假名牌鞋子中最多的是耐克、彪马和阿迪达斯等。据袁锋供述,每双鞋的进货价格在20元左右,价格最高的也不到40元,卖价却高达200元至400元,与正品鞋价格相比,袁锋的鞋“便宜”很多,所以生意不错。

去年6月15日,民警根据举报,将正在销售假鞋的袁锋抓获,现场查获假冒名牌运动鞋1622双,其中假冒耐克鞋1207双,假冒彪马鞋117双,假冒阿迪达斯298双,总价值12万余元。袁锋供认自开店至被抓共进四次假鞋,有3000多双,卖出去的总价值8万多元。

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处长乔亦丹介绍说,本案除了已经销售既遂的商品外,还有12万元尚未售出的假冒商品,这是一个重要的酌定从重情节,袁锋在2009年曾以同样的罪名在北京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构成累犯,属法定从重情节。因此,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相应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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