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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经济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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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车门充新车门 4S店1+1赔偿 本报讯(记者 宋华 通讯员 刘枢尧)近日,车主赵先生新买的大众轿车左前门撞坏了,到北环某4S店维修,该4S店提出需要换新车门,待车修好,赵先生发现更换的是个喷过漆的旧车门,一怒之下,赵先生于昨日将该4S店投诉到了专业分局机动车行业管理所,据了解,赵先生得到了1+1赔偿。 据赵先生投诉,车门被撞坏以后,选择了去价格较贵的4S店维修,心想这里的配件应该都是正厂配件,当时4S店维修人员建议更换新车门,报价1900元。车门修好后,赵先生仔细查看,发现新换的车门是个维修过后的旧品,而且还不是自己原来的车门。赵先生找4S店理论,4S店称出现这种情况是操作失误,答应更换新车门,但赵先生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1+1赔偿,被4S店拒绝。后经过工商专业分局机动车行业管理所调解,该4S店按1+1赔偿了赵先生3800元。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车主在维修厂或4S店要求更换新配件的时候,旧件要回收,并要求查看新件,这样可以杜绝以次充好,也为日后维权留下了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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