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郑风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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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一半的爱
给高跟鞋
珍贵的土地
《我对黑暗的柔情》
何妨侧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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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的土地

王吴军

到南方去,在江岸边的山地里,我看到了当地的农民竟然在石头中间挖出了一个又一个的土坑,坑的周围用石块围着,里面种着庄稼。就在旁边的石壁上,我看了四个大字:“珍惜土地!”

对于一些人来说,土地的意义也许是十分淡漠的,但对于生存在这里的农民来说,土地的意义比金子还要贵重。

那时,我默默凝视着这珍贵的土地和青翠的庄稼,想着自己在平原上的故乡,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我始终无法忘记我小时候在土里嬉戏滚爬的情景。土地给了儿时的我许多美妙的情趣。那时,我喜欢在土地上挖出一小堆黄土,加上水,和成泥巴,让它变得像母亲做面条的面团一样柔韧。然后,和小伙伴一起,捏出一个又一个可爱的小狗、小猪和小鸟。我清晰地记得,美丽而且巧手的青青还捏出了好看的小人送给我。我们点燃一堆树枝,在火上把捏出来的小精灵烧硬,取出来,等它们不热的时候,在掌中细细把玩,舍不得扔掉。那时,黄昏悄悄来临,灿烂的夕阳映照着满手泥巴的我们,小脸上也沾满了泥土,却笑得无比开心。

我在少年时可以尽情玩土,而山里的孩子一定不会有我尽情用泥土捏小猪和小鸟的快乐,这里的大人一定会把耕种后沾在手脚上的泥土刮下来送到土坑里,让庄稼在上面生长。对于他们来说,土地太珍贵了。

那一刻,我忍不住俯下身去,默默抚摸着土坑里生长出来的庄稼,情感激荡。

我又想起了当年出外求学的时候,我向母亲挥挥告别的手,转身走向外面的世界。走出了家门,我抬头看看天空,天空是那么辽阔,那么遥远。我低头看看土地,土地是那么沉厚,那么质朴。我伸伸双臂,够不着天,就弯下腰,抓起一把泥土,在手里轻轻抚摸着,又将它抛到前面,微笑着,让土地的尘粒和气息拥抱着年轻追梦的我。

那是我第一次用爱抚的心情去面对土地,也是第一次尽情感受土地的爱抚。前面是一条浅浅的小河,河水将土地泡得松软而湿润。我迈着年轻的脚步,毫不犹豫地踩了进去。一种湿漉漉又柔滑滑的感觉一下子冲淡了过去母亲怀抱温暖的单调,让我兴奋起来。

夏天,我回故乡小住,清晨,我总是早早起床,到屋后的原野上散步。走在四处流溢着露珠的湿润气息的土地上,感觉非常惬意,心扉仿佛悄然敞开,源于泥土的清新气息沁人肺腑。有一天清晨,我散步时遇到了大伯迎面走来。大伯扛着锄头,精神矍铄。大伯已经是70岁的人了,依然身体硬朗,让我欣慰。大伯一生在土地上劳作,故乡的土地上留着他描画人生的身影。其实,大伯的生活很富足,也很幸福。大伯家里有一片果园,二亩菜地。听家人说,每天晚上,大伯总是三两老酒,一盘花生米,半斤猪头肉,过得悠闲自在。清晨,大伯又会沏一壶清茶,从地里归来后细细品味,怡然自得。大伯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堂哥原来在县城当工人,由于厂里效益不好,几个月没有发工资,回到乡下老家愁容满面。大伯对他说,只要肯下力气,就有饭吃,土地是不会亏待任何人的,春种秋收,土地里面有黄金,把那一个月几百块钱的牵挂扔掉,回来种地吧。当时我听说了这个消息,并不以为然。那次见到大伯,才懂得了他说的话里的道理。

我想,如果这世上没有了土地,人和万物就成了枯萎的花朵和干涸的河流。是土地给了世间以生机和活力,所以,我喜欢赤着脚在土地上行走,尤其是在万物复苏的春天里,被袜子束缚了一冬的脚丫子也像苏醒了一样,忍不住,我就会脱光了鞋袜,兴奋地走在春天的土地上,那一刻,觉得有一股清爽美妙的地气生生地直往体内蹿,并欣然地奔涌起来。

在土路上走着走着,我才体会到了,有一种绿汪汪的痒,透过脚心,直向心窝里钻去,让人通体舒坦,无限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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