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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设立劳动者 权益保护审判庭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贺小丽 潘冲)2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这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级法院尚属首例。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副院长谢德安,省人社厅副厅长汤正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元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新生出席揭牌仪式。 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受理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劳动争议方面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社会保险纠纷案件、社会福利待遇纠纷案件;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辞职争议、辞退争议、聘用合同争议等人事争议案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侵犯劳动者人身权益的侵权纠纷案件等。 郑州中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成立后,将畅通立案渠道,简化审查程序,做到当即审查,当即受理,当即立案。同时还将采取一些便民措施,方便劳动者参加诉讼。法院将加大巡回法庭审判力度,深入企业、乡村、社区和田间地头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就地执行,让劳动者减少诉讼奔波。法院还将与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工会组织等进行沟通协调,努力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劳动合同、劳动法律监督等制度,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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