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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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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下月年检 本报讯(记者 李娜 通讯员 张国礼)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从3月1日起,对2011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 年检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组织执行法律法规、按章程开展活动、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变更、党组织建设等情况。社会组织在办理年检时,应提交《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的工作计划、《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需要集中年检或上门服务的业务主管单位,可提前与市民政局协商具体时间,联系电话67182772;分散年检的社会组织可在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领取年检表格,或从郑州社会组织信息网下载年度表格。 年检时间为3月1日~5月31日。对拒不接受或不按时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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