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经济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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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强制交房 业主维权获赔 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房子尚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开发商却无证强交房,使得业主平添堵心事。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利海托斯卡纳小区已被责令停止交房。 “2010年,我在郑州利海托斯卡纳小区17号楼购买了一商品房,约定2011年11月30日交房。”该小区业主通过市房地产网局长信箱反映,到了约定的时间,其通过市建委查询得知此楼尚未备案,便以托斯卡纳小区17号楼未达到《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的交付条件为由拒绝收房。今年2月6日,托斯卡纳小区开发商河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法律责任告知书》,强制交房,并拒绝承担不能按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经房管局有关部门调查,托斯卡纳小区17号楼未达到《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目前,房管局已通知托斯卡纳小区开发商河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交房行为,对于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应由开发公司按合同约定赔付。利海公司承诺在17号楼竣工验收备案前不进行强制交房,此前因17号楼交房造成的相关问题由公司依照购房合同相关条款承担相应责任并加快处理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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