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任命:
苏长明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武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张战军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苏志广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刘伟华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