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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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纳入政府社区管理 长兴路办事处表彰俩物业公司 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郑永青)日前,长兴路办事处召开政府部门年度考评表彰大会,首次将服务辖区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列为表彰对象。 以往,小区物业公司被看成是企业单位,其经营属于商业行为,政府部门会议一般不会邀请参加,更不会受到表彰。此次办事处召开政府部门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不仅邀请辖区物业管理公司参加,还首次对经营管理优秀的两家物业公司进行了表彰。这两家公司被评为长兴路街道办辖区2011年度优秀企业。 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长兴路办事处更加注重辖区群众的居住环境改善。在具体走访中,办事处领导发现有物业公司的地方,小区的公共卫生、安全保卫、绿地保洁等工作都特别好,随后就把物业公司工作纳入了政府社区管理的一部分,建立了政府部门与小区物业之间的定期联系制度,对物业公司的业务给予指导,同时请物业公司配合政府一定时期内的中心工作,取得了共赢的效果。一年来,小区物业公司以其优异的成绩赢得了政府部门和辖区群众的认可,在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首次成为受表彰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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