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遭到侵权不妨
试试保全证据公证
本报讯(记者 成燕 通讯员 袁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维权话题又成关注焦点。遇到商品被侵权怎样有效保存证据?近日,我市某儿童用品公司委托代理人王先生来到市黄河公证处,申请对市场上出现的侵权行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厂家通过保全证据公证,为企业及消费者维权开拓了新思路。
据了解,这家儿童用品公司主要生产儿童自行车,产品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但是,近来他们发现郑州市场上频频出现与其产品外观相似的儿童自行车,很容易误导消费者。针对市场上出现的“李鬼”,为维护专利权,该公司委托王先生来到郑州,想通过公证为今后的诉讼提供“王牌证据”。
受理其申请后,两名公证员和王先生一起来到某自行车市场。在公证员全程监督下,王先生以普通顾客身份购买了一辆涉嫌侵权的自行车,并取得收据、保修卡,随后又对该店铺拍照。在公证员的监督下,王先生对自行车外包装及组装好的自行车拍照,最后将自行车拆卸、装箱,由公证员将其封存交王先生自行保管。昨日,王先生拿到制作好的公证书后说:“保全证据公证真是对付这些‘李鬼’的利器啊!”
针对如何合法有效保全证据问题,昨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员提醒消费者,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由此可知,经过公证的证据效力强于一般证据,在诉讼实践中属于不易被推翻的证据。
据法律人士介绍,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保全证据公证的数量、种类都在大幅度增加,除了保全侵权事实和行为外,还有保全送达行为、保全证人证言、保全网络电子证据等其他形式的保全证据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