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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天天都是“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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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天天都是“3·15”
七日谈

文 郁

一年一度“3·15”。

这是一个民意表达的时刻,也是一个品牌检阅的时刻。

2012年3月15日是第3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一年一度的“3·15”即将到来。在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今天,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越来越高,物质上要求货真价实,精神上需要真心实意,3·15消费日似乎成了人们心中的保护神。许多消费者都说,如果每天都是“3·15”,如果一年365天都能放心消费、安全消费,该多好。大家期待“3·15”成为“365”!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在分工趋于精细的当代社会,生产和消费日益分离。一件普通的日用消费品,从原材料到成品,再到消费者手中,往往要经过复杂和漫长的链条。这一方面使得偷工减料、掺杂使假等行为难以被终端消费者识破,另一方面,也使得某一环节的问题被放大为整个系统的风险。对于企业来说,制造、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稍有不慎,都可能给消费者的健康或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乃至损害。因此,商品经济越发达,越需要作为规则制定者和仲裁者的政府积极履行职责,通过制定严格的标准和加强检查监督等手段,尽可能确保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1994年正式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至今已经迎来了第18个生日。

在新郑,每年的“3·15”都备受各方重视。近两年,该市探索维权服务新思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去年成立了民生110工商局12315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开创性地将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设置在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公用企业、各乡(镇)服务大厅和大型社区,着力构建“纵到边、横到底、全覆盖”的维权网络,充分发挥12315网络体系在消费者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了“一个中心、分级办理、联动服务”的社会管理体系,坚持服务与监管同行,执法与发展并重,通过宣传、整治、指导、规范,为人民群众打造了一道安全、放心的保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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