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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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三年城区全覆盖 鼓励低龄老年人开展“时间储蓄” 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鼓励发展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我市将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昨日市政府出台意见,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到“十二五”末,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将覆盖城市所有街道、社区和80%以上的乡镇、60%以上的行政村。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 按照刚刚公布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我市将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坚持“政府购买”与“个人购买”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对城乡“三无”老人、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父母老人及其他身边无子女照顾的高龄困难老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福利性服务;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居家老年人,通过“个人购买服务”的形式,区别情况提供有偿或低偿服务,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根据《意见》,各县(市)、区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与管理。同时,每年要重点扶持新建及已经开业运营的社区(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由市、区财政按照1∶1比例,市、县(市)财政按照3∶7比例给予一定的建设或运营补贴。 《意见》创造性地建立公益服务“时间储蓄”制度。本着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低龄老年人采取自愿结合的方式,开展家庭式互助养老;组织社区人员为老年人开展各种公益服务,采取时间或劳务储蓄的方式,对其服务时间和内容予以记录,作为今后为自己开展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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