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建设郑州都市区,是惠及民生的大事业,体现了广大群众的意愿。这样的大事业,又是由许多具体环节、具体步骤、具体实事构成的。因而,我们必须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每一个实事上,体现出群众的意愿。换句话说,也就是把好事办好。主观上想为群众办实事是一回事,客观上能否把实事办好是另外一回事。我们有了体现群众意愿的思路,并不等于就一定有体现群众意愿的结果,关键问题要看我们在实施过程中怎么体现群众意愿。
善于体现群众意愿,就是着力办实事。体现群众意愿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体现在一个个问题的解决上。百姓利益无小事。凡是群众高兴的事情,再小的事情也是大事情,每一桩每一件都必须解决好;凡是群众不高兴的事情,就算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再大,也要坚决放弃。总之,要千方百计、不遗余力地把群众的利益最大化。
善于体现群众意愿,就是全力解难题。凡是群众关注的事情,是大事也是难事,有些甚至要费尽周折。因此,为群众办事就要不怕吃苦、不怕磨难,就要知难而上、知难而进,就要有群众不满意决不放弃的韧劲。其实,很多事情不抓感到很难,真的抓起来,也就不见得难到哪里。倘若遇难就躲、遇难就撤,那么群众的意愿永远只能写在纸上。
经济社会发展,就是一切为了人民的发展。我们的奋斗目标要围绕群众意愿而确定,我们的工作进程要围绕群众意愿而推进,我们的检验标准要围绕群众意愿而衡量。善于体现群众意愿,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无论在什么时候,也无论出现什么情况,我们都必须牢牢抓住这一点,坚决落实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