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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强化校园安全保障 规范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管理
开学前后集中排查校车安全

本报讯(记者 王红)今后,每年春、秋季学期开学前后,我省将集中开展校车安全排查工作,重点加强对“黑校车”的打击力度。这是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得的信息。

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全省要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凡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学校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虽发生在校外但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学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应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最早发现突发事件的人员(包括当事人、见证人等)要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的,必须立即安排其他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事故结果报告在有关部门作出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报出。

在此基础上,今年起,我省将着力解决校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春、秋季学期开学前后,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车安全工作的集中排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黑校车”的打击力度,着力排除因上下学路线和极端天气引起的安全隐患,避免校车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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