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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1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故宫失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嫌犯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3000元。 2月17日的庭审中,石柏魁当庭对自己偷盗故宫展品的动机翻供,表示自己只是因为躲雨临时起意,看见展品好看才偷的。公诉人员立即对这一说法予以了反驳。 石柏魁的辩护人提出,石柏魁并没有事前预谋。从他照明用的手电筒和逃跑用的电缆线都是现场临时找的,说明他对盗窃的目标不明确,“完全是误打误撞。” 法院判决中表示,公诉机关并未指控石柏魁系预谋盗窃,鉴于石柏魁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石柏魁的上述辩解,法院酌情予以采纳。 案发经过 2011年5月8日,被告人石柏魁来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的故宫博物院内,趁人不备潜入斋宫内的夹道处并避开工作人员。当晚8时许,石柏魁断开斋宫配电室安防系统电源后,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的《交融——两依藏珍选粹展》金嵌钻石手袋等9件展品。当晚,在逃离故宫的途中,石柏魁先后将所窃的5件展品遗落或丢弃于故宫后宫围墙东北角等地(此5件展品均已起获),后逃离现场。因销赃未果,石柏魁将其窃得的剩余4件展品分别扔弃于颐和园路西侧的垃圾桶内及知春路大钟寺东路北口路边。 2011年5月11日,石柏魁被抓获归案。石柏魁到案后,带领侦查人员起获其扔弃的展品1件。上述起获的6件展品均已发还。石柏魁所盗窃的9件展品,香港两依藏博物馆投保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41万元,其中丢失的3件展品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 背景新闻 石柏魁仅念完小学三年级 石柏魁1983年出生于山东菏泽市曹县倪集乡高楼行政村,父母都是农民。石柏魁先后在内蒙古、北京干过多份工作。打工期间,他很少和家人联系。石柏魁的哥哥说,弟弟出事的消息,是同事在网上看到后转告他们的。 据石柏魁的家人介绍,石柏魁以前摔伤过骨头,平时站着腰都疼,并且他还怕高。而就是这位腰不好、怕高的石柏魁,却偷走了故宫里的9件展品,并且顺利地翻过了故宫的高墙逃脱,这让家人至今都百思不得其解。 石柏魁的辩护律师黄长勇告诉记者,19日的宣判现场,石柏魁的父母没有到来,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确实承担不起往返曹县和北京的路费。 石柏魁是家里三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姐姐没念过书,哥哥则是念到了小学四年级。石柏魁小学三年级念完后就辍学了。离开学校后,石柏魁开始外出打工。 在北京,瘦小的石柏魁只能打些零工维持生计,他后来在一家涮烤店做过服务员,因为传菜的时候老报不上菜名,工资时常被拖欠。2010年12月5日,石柏魁趁这家涮烤店服务员熟睡之机,偷走了别人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钱包。 石柏魁供述称,他之前在网上见到过故宫的藏品,后来自己进去转了一次,但故宫太大没转完。第二次去的时候就是案发当天,没转多久就转到了两依藏的展品前,觉得好看就萌生了偷窃的念头。被羁押后,石柏魁曾对身边的人表示,他以为“偷故宫”和“偷烤涮店”是一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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