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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洲 我和家乡虽阔别了二十多年,但最耐人回味的仍是红薯。 儿时,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家里的贫困,我没有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吃的就更为艰难。生产队里分的小麦是很有限的,仅在逢年过节,才能吃顿饺子或者手工捞面改善一下生活。每年家里能吃上足够的红薯,简直也算一次高档“享受”了。 记得上小学二年级暑假的一天中午,我和同班同学石头到村里的岭上玩,看到岭上的红薯地,心里不由地馋瘾大发。我和石头溜进红薯地,三下五除二偷扒了五只红薯,准备美美地吃一顿野火烤红薯。刚捡到柴火,被邻村的队长发现,他边喊边跑向我们冲来,石头机灵地钻进玉米地,而我却傻乎乎地沿着岭脊跑,不料鞋子跑丢了队长还在后面追,岭上的石子和野草荆棘把脚都扎出了鲜血……晚上,大队召开群众大会,生产队长惦着我跑丢的鞋子在大会上说,谁家的孩子偷了红薯还跑丢了鞋子,请家长认领,同时,大队的广播站还一直不停地广播。 经受过艰难的父母更懂得节俭的含义,在生活方面一点也不浪费。冬天,父母把蒸好的热红薯一块一块包好,给我们放在书包里;夏天,父母把蒸好的“窝窝头”,放在我们的床头上,就这样,我们兄弟姐妹六个每天到学校上学,总觉得肚子没“填饱”,有时肚子还“咕噜”、“ 咕噜”地作响,贫困的概念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打下了深深地烙印。 包产到户后,家乡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新变化,乡亲们的腰板硬了,干劲足了,粮食产量增加了,乡亲们个个喜上眉梢,不再为温饱问题发愁了。那时,我们家还有村里很多人家都种了红薯。每到秋天收红薯时节,从未见过的丰收与喜悦、开心与幸福,洋溢在每个乡亲们的脸上。秋收后,家家户户都盘算着把红薯运进城里卖个好价钱,把红薯加工成粉芡、粉条、粉丝…… 我父亲还在家乡的集镇上开了一家小餐馆,父亲拿手的凉菜调凉粉、凉拌红薯叶、凉拌红薯梗,热菜拔丝红薯、猪肉炖粉条、萝卜白菜炖粉条,主食红薯卤面条、清蒸红薯窝窝头,让人吃着有味,看着眼馋。开餐馆不足三年,我们家不仅买了电视机、自行车、缝纫机等,而且还盖了三间新瓦房,考上了两名大学生,成了当地很有名气的“农家户”。记得我上大学走的那一天,父亲做的红薯宴,清炒热凉粉、清蒸窝窝头、清蒸红薯面条、清炖白菜粉条……让一家人吃得有滋有味,开开心心。父亲还风趣地说:“红薯红薯,越吃越富;粉条粉条,越吃日子越红火。”那吃饭的热闹情景和全家人其乐融融的气氛,至今还觉得特别幸福、特别向往、特别难忘。 大学毕业后,走上了工作岗位,不断转换着自己的人生角色,然而红薯却一直让我不能忘记。随着岗位的变化,职业的改变,生活的变迁,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在企业还是在机关,可每到一个地方,每交一个朋友,一日三餐总少不了。然而每吃一顿饭,每点一道菜,每喝一盅酒,我总会想起家乡的红薯,想起和红薯一样朴实厚道的父老乡亲。 红薯,虽然土生土长,但它接地气,聚人气,有着乡土和农民的气息;红薯,虽然它的根茎叶全被人类食用,牺牲了自己,但它关联着地球上多少人的温饱,多少人的健康?虽然现在人世间各种食物食品千千万万,琳琅满目,但倒是红薯成了我一生的最爱,一生的钟爱,一生的回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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