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所有省会城市
可开设港澳独资医院
据新华社电 记者29日从卫生部了解到,自2012年4月1日起,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的地域范围,将由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福建省和海南省,扩大到所有直辖市及省会城市。设立独资医院的具体办法将按照《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