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河南省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今年,全省要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40万套;6月底前,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实现100%开工建设,其中,郑州市要开工建设50416套。
2012年,全省计划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40万套,竣工22.5万套,项目计划投资504亿元。其中,开工建设廉租住房8.8万套,竣工6.16万套;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4万套,竣工5.74万套;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8.9万套,竣工5.5万套;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8.3万套,竣工5.1万套。
方案给出明确的时间表:2012年5月底前,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补助资金拨付各省辖市、县(市);2012年6月底前,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完成前期工作,项目实现100%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完成全年竣工任务。
按照方案,各地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安排在交通、生活便利的区域,贴近保障对象需求。各地在项目落实中要做到“三不”:对选址距离中心城区过远、缺少配套基础设施的项目不予立项,不予审批;对配套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基本入住条件的项目限期整改,不达标的一律不组织验收;对不按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不予办理预售手续。
为了保障项目进展顺利,省政府将分别于5月初、7月初和12月下旬对各地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行督察考核,并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年终考核情况,对年度考核验收优秀的省辖市、县(市)政府进行表彰;对执行住房保障政策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省辖市、县(市)启动问责程序;对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要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