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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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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银行卡盗存款 两小伙分别获刑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徐晓艳 陈志强)在自动取款机上安装探头和读卡器窃取取款人银行卡信息和密码,然后克隆伪造银行卡并盗取卡上存款,两名广西小伙分别获刑7年和5年。日前,管城区法院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1986年出生的陆某是广西人。2010年8月,老乡农某打电话让他到郑州帮忙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安装探头和读卡器,每装一次都有报酬,还报销路费。随后,陆某来到郑州,学会安装后,又从老家叫来老乡吕某一起干。陆某用克隆卡共从银行取出6.8万元。 2010年8月21日2时许,民警巡逻至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时抓获形迹可疑的吕某,并查获其携带的作案工具。随后,民警在吕某住处查获伪造的银行卡24张,其中已成功复制克隆客户信息卡10张。2011年9月28日,农某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陆某、农某伙同他人伪造信用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考虑到农某系自首,陆某如实供述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法院依法判决陆某、农某有期徒刑7年和5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其他人另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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