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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委原常委 汤成奇二审判死缓 据新华社南昌4月16日电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对江西省交通厅原厅长蒲日新,南昌市委原常委、南昌县委原书记汤成奇两案作出二审裁定,均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今年1月,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蒲日新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判处江西省交通厅原厅长兼江西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控股公司原董事长蒲日新有期徒刑16年。 今年1月,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成奇等5人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南昌市委原常委、南昌县委原书记汤成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两案当事人提起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对蒲日新、汤成奇两案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按照法律规定,对汤成奇、张晓华的死缓判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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