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新郑人大 上一版3  4下一版
完善督办机制
提高办理质量
《新郑人大志》出版发行
大事记(2007年-2011年)
与时俱进 锐意进取 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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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锐意进取 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新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
新郑市召开人大工作研讨会。

过去的五年,新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与时俱进,锐意进取,为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新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以新监督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确定了“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不断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找准人大依法监督与“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结合点,取得了市委、“一府两院”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五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7个,组织执法检查5次,开展专题视察和调查139次。

围绕经济发展开展监督。常委会通过视察、调查、审议专项报告等形式,重点对农业产业化、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组织了系列监督活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该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同时,高度关注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先后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报告18次,保证了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的贯彻执行。

围绕民生问题开展监督。常委会始终把反映民意、关注民生、实现民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市政府每年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办理工作作为年度监督重点,建立了视察、审议专项报告、问题反馈、督促整改、跨年办理等工作机制,确保这一惠民大餐真正惠及千家万户。五年来,常委会还积极关注该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畜产品安全、经济适用房建设、生态水系规划实施等工作。这些工作的开展,推动了一系列民生问题的解决,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围绕创新社会管理开展监督。为配合该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顺利开展,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此项工作的报告,召开座谈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机关、社区,对该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坚持抓好基层、打好基础,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等建议,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围绕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常委会重视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努力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对《义务教育法》、《食品卫生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调查或审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六五” 普法的实施,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先后组织开展了土地、烟草专卖执法等多项专项执法检查。通过开展法律监督,确保了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促进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监督。常委会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基础。坚持每审议一项工作,必须首先进行深入调查或视察,倾听民意,掌握实情,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供翔实的第一手资料,从而提高审议质量。同时,通过调查研究,使监督工作更加科学和高效。五年来,常委会共撰写视察、调查报告100余篇,编发《情况反映》25期,提出意见和建议400余条。

认真决定重大事项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握全市改革发展的脉搏,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大局,科学行使决定权,推动了重大决策的落实,共做出决议、决定26个。在认真审查并批准年度财政决算的同时,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需要,常委会先后作出了《关于新郑市城乡总体规划的决议》、《关于批准新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决议》。常委会会议还专题审查了该市“十二五”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等,听取了市政府的有关情况说明,并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常委会还先后审议并批准了新郑市与河南淅川县、福建惠安县、浙江苍南县缔结友好县市关系的议案,并提出了重视民间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等建议,通过法定形式,巩固了双方的友谊,促进了该市对外合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规范人事任免程序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不断规范和完善干部任免程序。在任前,严格落实对拟任人员的法律考试、考察等程序;在常委会会议任命时,对拟任人员实行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就职宣誓等规范形式,充分体现了人大任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法律性。五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9人次,其中任命214人次。常委会在不断规范任免程序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共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70余次,发放调查问卷3000余份,征求意见和建议120余条。在满意度测评环节,坚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对被测评单位和个人的工作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价。对评议结果,常委会分别向市政府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通过评议,有力地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全力保障代表履职

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代表工作新机制、新举措,着力提高服务代表的能力和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制订了关于加强和规范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修订完善了代表工作办法、代表视察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为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开展活动,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为每一个代表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积极支持和组织代表参与到行风评议、廉政监督等工作中。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县三级代表参与各种视察、调查、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940余人次,各代表活动组组织代表活动56次。

代表述职评议活动是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一个新课题。全市共有212名代表参加了此项活动,述职代表所得称职票数均超过90%,选民共向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370余条。述职评议活动的开展,促使代表主动走访选民,征求选民意见,帮助选民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加强了与选民的联系,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履职积极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常委会本着对代表认真负责的态度,不断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五年来,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全体会议六次,收到代表建议、批评、意见683件,涉及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等方方面面。

常委会为代表订阅了《中国人大》等上三级人大工作刊物,赠阅文史刊物《华夏源》,并通过代表手机短信网络平台,及时传达市委、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帮助代表知情知政。为做好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圆满完成该市市、乡人大换届选举,顺利选举产生新郑市第四届人大代表。

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倡导“团结、和谐、严谨、活泼”的机关作风,“争创一流、追求卓越”的工作精神,常委会整体履职水平和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常委会机关认真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建学习型机关”等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做好包村驻队、扶贫送温暖等活动,不断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常委会根据监督法规定,重新修订完善了《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制度汇编》一书,印发至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自觉接受上级人大的工作指导,积极推动乡镇人大基层基础建设,完善了乡镇街道人大干部职数配备、办公设施配套等工作。

常委会坚持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并鼓励机关干部加强自学;坚持每年召开两次人大工作研讨会,就如何搞好基层人大工作进行系统深入探讨;先后邀请人大工作专家、法律专家,对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部分机关干部进行了三次集中封闭培训。同时,在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中,尽可能安排机关人员参加,在实践中提高机关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在科学行使各项法定职权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和部署,在黄帝故里拜祖大典、黄帝文化国际论坛、道路管线建设、传统文化教育、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拆迁改造等重大活动和重点工程项目中,勇挑重担,冲锋在前,谋全局、议大事、促发展,确保了全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快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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