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县市试点公立医院改革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据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 中国政府网18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工作安排,2012年我国医改将着力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工作安排提出,将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达到300元左右;改革医保支付制度,积极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
工作安排提出,要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具体模式。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