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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区街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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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路办事处 组织社区矫正业务培训 本报讯(记者 安群英 通讯员 鹿梦雪)为更好更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长江路街道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司法行政工作专干,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更全面的掌握。 社区矫正经过9年试点试行,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对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加强、深化和创新。社区矫正是将服刑人员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组织牵头,司法所承担日常工作,社会志愿者、村(居)委员会、单位、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进行社区矫正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 通过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增强其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我意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提高其适应社会能力,改造其成为守法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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