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区街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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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路办事处 规范村务政务党务公开 本报讯(记者 栾月琳 通讯员 郑永青 毛玲霞)为了确保“两级公开”不流于形式,大力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惠济区长兴路办事处积极推进村务、政务、党务公开。 规范公开内容,明确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的内容重点是事权、财权和人权;二是规范公开时间,要求办事处各部门每月30日前把公开内容及时上报街道公开办,每月5日前街道公开办把公开内容整理印刷向群众发放,村级比照执行;三是规范公开形式,办事处、村(居)委会建立规范村务、政务、党务公开栏,每月10日前将公开内容张榜公布,并设立意见箱;四是规范公开范围,村务公开内容向全体村民公开,政务、党务公开向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街道干部职工和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及企业代表公布;五是规范公开程序,建立“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审议—公开—存档”一整套程序,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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