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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至少再建 20家早餐示范店 每家最高可获补贴20万元 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昨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早餐示范店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我市将多措并举发展早餐示范店。经过申请并批准创建的早餐示范店,每建成1家且经过市级验收合格的,市财政将按照实际投资额50%给予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今年,全市将在市内五区建设20家以上以经营早餐为主,兼营中餐、晚餐和其他食品为辅的早餐示范店。其中二七区5家、金水区5家、管城回族区4家、中原区4家、惠济区2家,同时鼓励郑东新区争取建成2家、高新区争取建成1家、经开区争取建成1家。早餐示范店试点建设以早餐龙头企业申办为主,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可经企业申请、逐级申报,适当扩展到部分餐饮和食品企业。 《通知》强调,早餐示范店要高起点、高标准,符合郑州城市发展需要。早餐示范店应实行连锁经营,具备开办10家以上早餐连锁店的能力;早餐食品不但要“卫生、放心、便捷、营养”,价格低廉,而且每月更新品种3个以上,价格还应低于同类商品市场价格;要设置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公用电话、声像系统、无线网络、公共厕所、残疾人设施和安全消防设施等;店面装修要统一形象,经营时间要求为全天候营业,其中早餐供应为6:00至9:00。早餐示范店还应确保经营3年以上。 对经过申请并批准创建的早餐示范店,每建成1家且经过市级验收合格的,按照实际投资额50%市财政给予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金补贴实行一次性审批、分年度支付。《通知》要求各区根据各自情况,研究制定支持早餐示范店建设的配套政策。 《通知》明确,各区于6月~9月,组织实施早餐示范店试点建设。10月,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组织进行早餐示范店试点建设验收,并兑现补贴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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