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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新标准出台 接轨发达国家水平 7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讯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从今年的7月1日起,我国将强制实施新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与老国标相比,在饮水安全保障方面,新国标有哪些具体的改进要求? 一直以来,我国实施的是1985年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旧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为此,2006年年底,卫生部会同国标委、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完成了对1985年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工作,并正式颁布了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新国标与1985年版相比,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第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第三是基本实现了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新国标首次明确提出生活饮用水的定义:供人日常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尤其是明确指出了生活用水也应符合标准。所以新国标的实施也意味着,饮用水将保障人们在饮用、或者是接触用水的时候都会是安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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