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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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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新郑市公安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纪略
党员民警代表重温入党誓词和人民警察誓词。
新郑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苦练基本功。
新郑市公安局群众工作队在该市龙王乡庙前刘村开展法律宣传。
新华路派出所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

新郑市公安局今年来在全局深入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弘扬河南公安精神为主线,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政治思想建设,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根植于广大民警心中,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公安队伍,永做党和人民利益的坚强捍卫者。

设定目标坚定不移

“以目标为导向,以人为中心,以成果为标准”,新郑市公安局首先确立了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要切实达到的目标。那就是: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进一步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进一步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进一步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

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认真解决好这些问题,就能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进一步改进服务水平和工作作风,促进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同时,为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就要自觉严格公正执法,坚决遏制枉法裁判、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使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确立原则认真贯彻

坚持领导带头,全警参与的原则。新郑市公安局从局机关到基层一线,从局班子成员到普通民警,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坚持正面引导,分类施教的原则。把正面教育贯穿活动始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在开展普遍教育的同时,针对一线执法民警、新进青年民警等,突出不同教育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坚持依靠群众,开门教育的原则。邀请社会各界群众进行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

坚持注重实践,务求实效的原则。注重实践,突出特色,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引导民警从身边人、手头事,从生动、具体的案例中领会“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转化为自觉实践,少而精地组织活动,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严扣标准扎实推进

紧紧围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新郑市公安局认真研究部署,分阶段、分层次,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扎实推进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动员部署、教育实践阶段。按照“全警动员、人人参与、严肃认真、生动活泼”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开展“四项教育”为载体,采取生动形象、丰富多样的学习教育实践方式,使全体民警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多方评议,查摆剖析阶段。坚持以“下基层、听民生、查不足、剖根源”为主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收集整理,研判汇总吸收,切实查摆民警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改提高,完善制度阶段。坚持以“理思路、抓整改、惠群众”为载体,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差距,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地方做起,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把整改提高贯穿活动始终,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

创新方式致力于学

充分认识开展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新郑市公安局创新活动载体,创新学习方式,采取“学习谈论、举办培训班、开展网络交流、征文比赛、组织观看报告会、选树典型”等形式,加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四项教育,真正使“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

紧密联系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思想实际,从“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三个方面,组织民警深入开展大讨论,深刻理解和领会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在市局公安内网上开设“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专栏,设置活动动态、心得体会、网上投稿等栏目,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为广大民警学习、交流提供互动平台;组织观看市政法委组织的被省、郑州市及新郑市评为“中原卫士”、“绿城卫士”、“十佳政法干警”先进事迹报告会。通过生动感人的事迹诠释执法为民的重要意义、深刻内涵、实际效果,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选准载体敏思践行

开展“务实、廉洁、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务实、廉洁、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努力把公安机关建设成为思想纯洁、作风纯洁、队伍纯洁、勤政廉洁的战斗集体,在践行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上当先进、做表率。

开展“解民忧、化企难”活动。组织民警深入村组(社区)、企业,增强与人民群众、与企业的联系,进村组(社区)解民忧,进企业解企难,进一步转变公安机关工作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深化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活动,积极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窗口单位”,推出更多的惠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

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案财物管理、乱收费乱罚款、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强力开展专项治理,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满意度,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人性管理构和谐

——访新郑市拘留所所长时迎昌

他也许没有破过惊天动地的大案,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只是终日默默无闻地埋头苦干,然而却在平凡的岗位上,带领同志们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他,就是新郑市拘留所所长时迎昌。

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拘留工作。担任拘留所所长以来,时迎昌一直严于律己,注重学习,恪尽职守。所里的大小事务亲力亲为,身先垂范,带领所有班子成员团结一致。在日常工作中,他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真正做到了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在今年的“四严一创”活动中,时迎昌亲自参与,与全体民警并肩作战,共起诉28人,抓获网逃7人,使该所成绩名列郑州市所有拘留所第一。

持之以恒,精益求精,多种手段促创新。近年来,为创新管理方法,时迎昌密切联系群众,勇于创新改革,实施了6项新举措:开展网上远程视频会见;建立短信平台,实行被拘人员入出所信息告知制度;对需要帮助的被拘留人员建立帮扶台账,做到长期联系帮扶;对多次违法犯罪的“惯犯老贼”建立重点人员跟踪回访制度,基本实现不失控、不漏管;建立社会帮教制度,形成全社会被拘留人员的合力;增设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室,积极开展帮教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众人的努力换来了骄人的荣誉:新郑市拘留所连续保持了20年拘所安全无事故,连续6年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拘留所”,2011年11月,被公安部评定为“全国拘留所教育工作社会化先进单位”。

心系百姓千万家

——访新郑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陈军迎

当市民们享受着新郑市“安全畅通的道路、良好优美的交通环境、规范文明的执法”时,是否会知道有这么一支一直为此努力奉献的队伍——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走近这支队伍,看看他们当中的模范——陈军迎。春去秋来,今年已经是陈军迎在事故中队第11个年头了。

事故中队主要负责全市重、特大交通事故、死亡类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困难多。出公差、抓嫌犯、亲赴交通事故现场、抚慰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善后工作、解决群众上访等等构成了陈军迎全部的生活内容。工作以来,他没有休息过一个节假日:“节假日往往是我们工作任务最忙的时候,今年除夕我们在洧水路现场执勤,忽然听到一阵阵鞭炮声,才知道现在是除夕零点。”

在采访中,陈军迎特别强调了这句话:“在工作中我们不能单单处理事故,更重要的是在处理过程中要和老百姓多沟通,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这样才能将事故处理好。”死亡类交通事故牵扯范围大、关系多,尤其是肇事逃逸的案件,往往事发在后半夜,车辆流动性大,无目击者,无监控,这就造成了案件的侦破率低,事故家属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就去交警队哭闹,甚至辱骂、殴打队员。遇到这类情况,陈军迎要求他的队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当然,事后他总会找队员谈心,不能让他们觉得认真工作了还无辜受屈,背思想包袱。“能得到老百姓的理解就是我们最大的希望。”

人们喜欢用“无私奉献”来定义人民警察的行为,如何做好“奉献”?新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用“职责”做出了很好的诠释。

走进办公室,看见一名男子正在翻阅手头上的材料,他一会儿沉思,一会儿拿起笔做记录。他就是从警12年、刑警12年的刘海涛。

“身为一名警察,我们要始终把警察的职责铭记在心,要尽自己的努力保卫人民的安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的损失减少到最小。”刘海涛说。

“肯干、会干、能干。”这三个词是全队人员对他的评价。去年12月,临近年关,盗窃耕牛案件在农村乡镇屡屡发生。“城市居民也许感受不到一头耕牛的价值,但对于农村家庭,也许一头牛就是一个家庭的所有财产。我们要尽最大努力挽回老百姓的财产损失。”通过现场勘察、了解情况,民警们分析到,盗窃人手段老练,盗一户转移一个阵地,在现场很难找到蛛丝马迹。“不能因为没有线索就放弃。”刘海涛给同志们打气。他带着民警蹲点守候、设卡堵截,却收效甚微。作为组长的刘海涛,将视线放宽到周边县市,结合各方线索,多方查找,终于侦破了此案件。“我们只是做了自己分内的事,只要让群众满意,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刑侦队的民警说。

“执法为民、为民执法。”新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警员们时刻践行着这样的诺言。

对一般群众而言,公安局法制室可能是个陌生的单位,但对于公安局内部而言,法制室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可是不一般——它既是一线民警的“法律顾问”,又是所有案宗的“监督审核者”,这也就决定了在这个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务必公平、公正。郭明彦就是这样一位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公平、公正”的警察。

法制室的工作是辛苦的,他们同样是“24小时待命”,因为他们作为一线警员的坚强后盾,担负着即时提供法律支持的角色。“案发现场充满了很多不确定因素,比如现场的某个人是否需要刑拘,当拿不准主意的时候,电话反馈回来时我们必须第一时间给出准确指令。”郭明彦说。为了提高办案质量和自己的业务水平,他不断学习,阅读大量的法律书籍,刻苦钻研工作,确保即时答疑解惑。

法制室还担负着案件审核把关的重要职责。“我们要把法律的公正性贯彻、弘扬。”郭明彦说,“对案件的审核,大到案件的实体、程序,小到一个用词、一个术语都要认真推敲,不能有丝毫差错。案宗中只要有疑点,我们就立刻提出,这是对案件本身的负责,也是对当事人的负责,更是对法律的负责。”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在平凡的岗位上,他将自己比作“春泥”,让众人踩成一条道路,以“春泥”的品质和胸襟,牢记宗旨、永葆本色。

筑牢社区防护网

——访新郑市新华路派出所社区民警赵瑞萍

新郑市张玉庄社区位于该市繁华地段,是典型的城中村。面对复杂的居住群体,如何才能更好地服务群众,让自己成为百姓贴心的“守护神”?新华路派出所社区民警赵瑞萍怀着一颗忠诚的心,一步一个脚印地探索和诠释着。

“现在咱社区的治安特别的好,我前天在外边晾晒的衣服忘记收了,昨天去收时还在。以前经常会听见邻居说又丢自行车了,但现在,一颗螺丝钉都丢不了,这都得感谢咱的社区民警呀!”沈大爷在警民联席会上开心地说。

今年38岁的赵瑞萍2009年来到新华路派出所担任社区民警。为了让自己尽快熟悉社区情况,也为了让社区群众尽快熟悉自己,每进社区,她都随身携带《入户走访表》,每上门一户都要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并对每户的特殊情况做以注明。几年的走访工作,赵瑞萍的名字已经家喻户晓,“有事儿找瑞萍”几乎成了居民的口头禅。

“既然在这个岗位上,我们就有责任守护好我们的‘家’。”新华路派出所社区民警说。为了实现零发案,她们在社区组织了10人的治安巡逻防范队,为社区居民义务巡逻。因为有了她们,因为她们的辛勤付出,该辖区连续两年未发生一起重(特)大刑事案件和不安全事故。

作为社区民警,她们怀揣着一颗对人民群众火热的心,拥有着一片对辖区百姓浓浓的情,兢兢业业工作,为百姓筑牢社区防范网,谱写了为民服务的新篇章。

“名词”贴士

“忠诚” 即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全体民警要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永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党的忠诚卫士。

“为民” 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人民警察的宗旨理念。全体民警要时刻牢记并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取向,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当人民公仆,做群众贴心人。

“公正” 即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全体民警要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办事,维护公平正义。全体民警应具有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具体表现在必须具备“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刚直不阿,威武不屈;执法如山,疾恶如仇;谦虚谨慎,不搞特权;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的特殊品格。

“廉洁” 即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人民警察的基本操守。全体民警要时刻注意拒腐防变,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廉洁、清明,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权力观,树立“清正廉明”思想,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自己思想境界、道德水平与公仆意识,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人民警察同时要具备无私奉献精神,在公安法制建设中,人民警察更应该起到示范引导和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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