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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国内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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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拟修改 重大隐患企业拒停产 安监部门可断水断电 据新华社北京6月4日电 由安全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4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为增强监管效果,征求意见稿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征求意见稿在现行法规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标的中,增加可以查封、扣押违法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的危险物品及其作业场所。 针对有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等决定,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征求意见稿增加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经批准,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应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电力、水、火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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