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丽霞 通讯员 杨晨)昨日上午,河南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签字仪式在郑州举行。标志着郑州铁路局所属的郑州、洛阳两级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体系,正式移交河南,实行属地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铁道部总经济师余邦利,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克,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常务副院长田立文,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国臣,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管理部部长冯跃,最高人民检察院铁检厅厅长阎敏才,铁道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南珍,郑州铁路局党委书记杨建祥、局长张军邦出席签字仪式。
仪式上,张军邦先后与张立勇、张国臣代表交接双方在《铁路法院移交协议》、《铁路检察院移交协议》上签字,标志着河南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在机构、人员、资产等方面一次性整体移交地方。据了解,河南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铁路公检法管理体制精神、进一步理顺司法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铁路法院、检察院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打击涉路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铁路大动脉畅通、加强铁路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移交地方后,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和隶属关系发生变化,但工作性质没有变,铁路法院、检察院会继续充分发挥专业法院和检察院的优势,进一步为铁路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我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
移交地方实行属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