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国际国内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高考花费 35年翻了数万倍
码头
“漂洋过海”
航天飞机“搬家”
上合组织北京峰会
定调未来十年发展
闲置土地满1年
按地价20%缴费
重大矿难负责人终身禁任矿长
白宫故意向媒体泄密?
基地网上发广告招“人弹”
阿根廷总统“抛弃”美元
今年经济趋紧
大学生就业不乐观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闲置土地满1年
按地价20%缴费

闲置土地满1年

按地价20%缴费

据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 国土资源部7日对外公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各界关注的“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进行了明确界定。

将于今年7月1日施行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的土地闲置包括: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的;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的;因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等无法动工开发的;因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无法动工开发的;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

对于企业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