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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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拟公开审理 5000件减刑假释案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张云龙 孙志平)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减刑、假释审判与宽严相济政策及监外庭审程序研讨会。记者获悉,今年全省法院将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5000件。 省高院副院长袁永新在会上指出,罪犯的改造表现既是决定罪犯是否符合减刑条件的唯一事实根据,又是影响罪犯减刑幅度的重要事实根据。对于不供认主要犯罪事实的罪犯,处罚多奖励少;表现极差的罪犯,所获奖励达到减刑条件,但又受一定处罚、表现一般的罪犯可以不予减刑或从严减刑;对于认罪伏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被评为监狱或省级改造积极分子,在押期间对国家、社会有重大贡献,偶尔受处罚,此后一直表现较好,多次获得表扬、记功的罪犯可以减刑或从宽减刑。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要结合罪犯的主观恶性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进行审查。 省法院认为监外庭审是向社会诠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最直接途径,要求全省法院2012年度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要达到5000件,监外开庭审理要达到100件,网络视频直播要达到10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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