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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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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汪辉 通讯员 陈艳)因人口计生工作不力,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工作被“一票否决”。昨日上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下发了《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有关规定》的通知。 因2011年度生育严重失控、未完成人口出生工作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中牟县万滩镇、管城区南曹乡、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为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依据《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及分类奖惩办法》,日前我市制定了《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有关规定》。 规定指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差的单位,视程度分别予以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三个层次。 被通报批评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取消当年度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委(办)主任人口计生系统评先评优资格,相关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向上一级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被黄牌警告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取消当年度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的综合评先评优资格,并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对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被实行“一票否决”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提拔。取消当年度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的所有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次被实行“一票否决”的单位,相关负责人予以免职。 被省实行“一票否决”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予以免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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