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新闻时评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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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幽灵”多年来一直在高速公路上游荡。今年3月份以来,仅在江苏段内,它就制造了3起致多人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其中,仅6月3日的事故就造成11人死亡、19人受伤。 这个“幽灵”是团雾,它长则5公里短则一公里,往往只与局部环境有关,难以防测;外界可能视线良好,进入团雾内能见度会突然降到10至20米,令驾驶员猝不及防。 这样神出鬼没的幽灵杀手自然难以“缉拿归案”,因此,如此重大的交通事故,各方似乎只能表示“遗憾”,只在事发后尽救死扶伤的义务。然而,随着南方汛期以及夏季旅游旺季的到来,面对团雾的肆虐,难道交通部门真的束手无策,只能任由驾驶人员“谈雾色变”,拿自己的生命去碰运气了吗? 可以类比的是地震问题。同样具有在现有科技条件下难以预测的特点,但是,可以通过系统科学的管理——包括加强预测监控和硬件建设、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等——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损失。对照之下,高速公路并非没有可改进之处: 应该建设更好的硬件环境。2007年,气象局曾经发布了《高速公路能见度监测及浓雾的预警预报》行业标准,对高速公路气象监测站设置密度等作了明确规定。监测站是照“妖”镜,然而,目前全国几乎没有高速公路达到这一标准,规定为何形同一纸空文? 要有更严格的管理机制。比如,对大雾封路制度及标准的严格执行;应及早发现团雾,对团雾地区实施交通管制,通过电台、电子屏等对车辆提前警示;加强团雾的应急处置演练;对过往车辆免费发放应对团雾的安全宣传资料,等等。 需要继续进行对团雾的科学研究。团雾出没并非全无规律。事实上,目前对其多发地域路段,以及易发的季节、时辰及气候背景等都已积累了一定经验,气象人员也总结了可以预示团雾产生的“象鼻曲线规律”等。如果能够将上述经验转换为对驾车人员的快捷预警,也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因此,防控幽灵杀手,需要建立一个联合道路营运、交通、公安、气象等部门的立体防御体系。例如,高速公路营运部门不应只坐享收费利益,而懈怠包括气象监测站在内的硬件设施建设;预警提示服务,更需要各部门信息共享、科学联动。 通过制度细化职责,既是为了更有效地应对幽灵杀手,也便于事后究责。只有确立严格的究责体系,才体现了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如果放任悲剧一再重演,管理部门应为自己的不作为而羞愧。 刘志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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