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城市表情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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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儿子一同成长

丈夫工作忙,年年如此,春秋两季,他都会随剧院到外地去巡回演出。儿子的好与不好,责任完全由我独肩单扛。

儿子刚满4岁时我就教他认字、写字;6岁学查字典;7岁时,根据他的爱好,给他订了许多杂志;入学前,两位数的加减乘除也都学会了。自迈进学校的大门槛,每天放学回家,只要把作业写完,即可看电视、看课外书、找院里的老郑大爷打羽毛球,或是一人在屋里玩“兵器”——自己用胶片剪的刀枪剑戟、斧钥钩叉。

儿子考中学的头天晚上,家姐就向我传达了最高指示:“明天早上,你要让你儿子吃一根油条和两个鸡蛋,才能考出100分来。”转天清晨,我把她的好意给整着“吞”了。儿子的早点仍一如往常:一碟饼干,一杯麦乳精。

非但如此,我还指使儿子违背了学校要考生都戴块大手表的统一规定。首次干预校方内政,原由很简单:从没戴过手表的小学生,考试时,手脖子上突然滴滴答答有动静了,受好奇心的驱使,俩眼会不时地往表盘上瞟,如此这般,分散精力,影响答题那是必然。

事实证明我的“武断”好像没啥不对。那次他的大考成绩为:语文96分、数学100分、地理100分、历史100分、自然也是100分。496分,在北京西城区应届考生的排行榜上,不是“状元”,也是个“榜眼”。

那几年,中央电视台有个栏目——《跟我学》,学英文。四本教材,60讲,我陪儿子愣是一次不落地全跟了下来。儿子上瘾了,即使生病也非要垫个枕头,勉强地靠在床头上接着学《跟我学》。当时的学习目的很简单:艺不压人,知识学到自己肚子里,谁也抠不走。至于将来我们要跟美国人打交道,此一超前意识,梦里都不曾闪现过。

然而,受命运的差遣,刚念完初一的儿子,就随他爹走进了美利坚。初抵异邦,仗有英文底子,他每天放学回家,竟能自己乘车到国际学校去画画,1小时还能挣回5块美金。

之后,他一路顺风地读完初中、高中,又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全年级独一无二的"Bausch & Lomb"奖。为这,纽约州的罗彻斯特私立大学便以全额奖学金的“诱惑”,将他“抢”走了。儿子喜欢理论物理,他却主修了电机工程。理由是好找工作,收入也不错。

感谢上苍的垂爱,加上孩子勤奋上进,硕士尚未修完,美国德科电子公司又提前跟他签下了录用合同。

随着形势的进展,德科在中国设厂多家,这么一来,儿子的母语便用途广大。在大环境的偏爱下,北京生北京长、一张嘴就是一口标准普通话的儿子即获得了得天独厚的机遇——教中文。几年来,跟他学习中文的老外可用前赴后继来形容。工作之余,他在公司里开课,在家里做中英文翻译,周末还到教堂去教一些在中国收养孤儿的美国人及其子女学说中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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