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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 “公务灶”制度 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推广“公务灶”制度现场会上获悉,我市将从即日起全面推行“公务灶”制度。 推广“公务灶”,即利用县区、乡镇机关和市直、县区直单位现有机关食堂,设立“公务餐厅”,承担公务接待职能,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建立“公务灶”后,上级机关公务人员在县区、乡镇进行指导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一律在“公务灶”就餐。 今年10月底前,全市各乡(镇)将完成“公务灶”基本建设并投入使用;年底前,县(市)、区一级及有条件的所属单位将完成“公务灶”基本建设并投入使用。明年初,市纪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及乡镇“公务灶”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违规接待等问题进行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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