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都市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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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到男网友 骗其高消费 俩酒托获刑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高方方)近日,金水区法院对一起“酒托”骗人消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刑罚。 2010年年底,小雪和肖强先后到郑州某酒吧上班,当起了“酒托”。他们找人冒充女孩在网上找男子聊天,并想法引诱他们出来到酒吧消费,再把各种廉价酒高价卖给受害人,老板根据客人消费情况给女孩提成。肖强的工作是负责冒充女孩上网“钓”男人,小雪则引诱他们消费。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2月17日,芮某(已判刑)组织小雷(已判刑)以网络交友为名约被害人张某见面,后芮某安排被告人小雪、小胡(已判刑)、“盼盼”(另案处理)在郑州市某咖啡店内充当“酒托”,骗取被害人张某9000元钱。同年3月11日,芮某组织被告人肖强以同样的手段骗取被害人贾某3022元钱。对此,小雪和肖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雪、肖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小雪怀孕,且有立功表现,可从轻处罚;肖强是初犯,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遂判处小雪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肖强被判处罚金3000元。(文中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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