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记者 刘先琴 通讯员 常 钦
编者按: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我市建立了述学制度,通过不断的探索,述学制度逐步完善,为我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光明日报》7月4日以《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为题刊登了郑州市在述学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这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领导班子考核、干部选拔任用,不仅要述职、述廉,还要“述学”——河南省郑州市科学界定考评学习内容,合理量化考核标准,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有效提高了全市干部学习的自觉性。
“述学”制度是将学习的考核结果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综合评价体系,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郑州市的“述学”工作已开展两年,每年按照郑州市委的要求,由郑州市委牵头,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制定统一的方案,深入到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进行述学述职述廉一体考核,加大考核力度,各单位统筹安排。
在“述学”工作开展过程中,郑州市经过摸索,完善和推出“三化一公开”述学考核法,包括计量化,量化考核、量化奖惩、量化要求;立体化,考核组不仅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而且要查看该单位学习档案、学习记录、个人学习笔记、学习转化成果等各种学习资料,(下转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