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城市表情 上一版3  4下一版
猫咪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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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它的确是我自己最满意的作品,但很遗憾卖得比较惨淡。当时负责它的编辑之后再没有找我合作过。如今书店里几乎已见不到这本书,要上网搜寻才可能买到。这绝对是我第一次亲眼看到有人看它。只可惜公然偷拍顾客实在不算得体的行为,不然我一定要拍下这个历史性的时刻。

临近晚餐时刻,那两个女孩抱着书来收银台埋单。

我接过她们递来的几本书和会员卡,一一扫描过,细长的账单一厘米一厘米地从机器里吐出来,前端卷成了一个卷儿。递账单时,我忍不住又瞟了一眼我自己的旧作品。

“这本是我自己带来的。”抱着书的女孩赶忙解释。她肯定将我这一眼会意错了。

我名为解释、实为好奇地问她:“我知道,我们店没有这本书。你是在哪里买到的?”

“我也不知道哪有卖,跟我们老师借的。”

她看上去差不多二十出头,这么说买它的还是个大学老师?

“我能看看吗?”

“行,我不急。”她相当爽快地把书递给我。

书已出版超过一年,还保存得很新,没有一个卷角,里面夹着一张植物图案的圆角牛皮纸书签。我找出自己包里的那本弗罗斯特诗集,取出里边的书签,手上这两张几乎一模一样,除了图案。它们毫无疑问属于同一套。

翻过背面,诗集里那张干干净净,而小说里的书签背面有字,有人用整洁漂亮的铜版体抄写了一首英文短诗,标题再熟悉不过:So, we’ll go no more a roving。正是这本小说标题的出处,拜伦的诗。这首诗常见的中文版是查良铮译的《好吧,我们不再一起漫游》,而我在翻译这本同名英文小说时刻意改译成了“我们不再并肩漫步”。小说内容里并未提到过拜伦的这首诗,更没有谈及标题从何而来;将它抄写在书签背面夹进这本小说的人,想必熟知原诗。

默默地将书签塞回书里还给那女孩,那些诗句还是无孔不入地跃然眼前:

好吧/我们不再并肩漫步/共度这幽深的夜色/尽管仍心存爱意/尽管月光皎洁如昔……

根据艾宾浩斯记忆曲线,某种记忆产生的时刻也标志着遗忘的开始,100%的记忆量在二十分钟后将下降至58.2%,而一小时后只剩下44.2%。刚才面对书签那几秒,短短的十二行里,我记住了这前四句,一直到很久之后都没有忘。

大概因为在同时,我不断地问自己一个问题:这本小说的主人和送诗集给我的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人?假如还有机会再见到他,可能、也许、说不定,我会亲口问他。问是不是他在收集我的旧作,问是不是他将这样的诗句留在书页之间。

更有可能的是,永远都停留在“假如”。

还不到七点,施杰意外地出现在店里。他说好今天来接我下班,可是我今天的班一直到十点。

他心情颇好地一推门就打招呼:“嘿,晚饭时间到了!”

本以为是走着去,谁知道施杰把我往大马路边带,他的车就停在门口不远。

我问他:“要去很远?走开太久不好吧?”

“没多远,就是走着费时间,晚上还有事。”他顺手帮我拉开车门。

坐进去的一瞬间,前反光镜上的那只白水晶小猫映入眼帘。

我怎么之前都想不到?慧仪手机上挂的就是这只猫啊!自从我第一天坐施杰的车时,它就挂在这儿晃来晃去,时间也不短了。按常理两个陌生人挂一模一样的吊饰并不奇怪,但他们俩明明是很好的朋友,至少在我看来是。或者是朋友间一件普通的礼物?不对。有种叫直觉的东西隐隐约约地在脑海里盘旋。恋爱超过一次的女人总是对男人的蛛丝马迹更敏感,与其说是经验,不如说是一种能力,一种会从不知不觉间获得的、让你有可能明察秋毫也有可能庸人自扰的矛盾的能力。

我抬起手摸了摸那只猫,说:“这猫挺好看的。”

“你今天才发现这儿有只猫啊?”施杰一笑置之,除此之外看不到任何不自然的表情。

“早发现了,今天才问。你喜欢猫?”我继续问。

“没,人家送的,我看好玩就挂着了。你喜欢?下次送你一个呗!”他还是一脸若无其事,如平时一样坦荡大方。但,他说的是“下次送你一个”,而不是“把这个送你”。这样的礼物或多或少对他有点儿重要,至少重要到天天挂在眼前且不会送给别人的程度。

“不用,就是随便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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