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郑风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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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没有人统计过工作日一顿简单的午餐需要花多久时间,我只觉得今天中午一切都快得超出了预计:走到马路边刚好绿灯,到了餐厅刚好不用等位,从买好午饭到它被做好送到我面前只用了八分钟。无论我如何放慢速度,十分钟后也已经彻底吃饱。

时间就是这么不遂人愿,当你等待时它拉长,当你拖延时它又缩短。

跟施杰比耐心绝不是明智之举,我不想回书店,只好漫无目的地沿着街边散步。没有哪个正常人乐意仲夏正午在户外散步,何况我还没有带伞。

所有餐厅都排满了等位吃饭的人,这个时间段真不适合发呆人群逗留。我能想到的去处只有一个:一个我曾在某天深夜下班后去过的地方,那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街边咖啡厅。这十来分钟的步行距离此时此刻正合我意。

店门口那块褐色的招牌今天在我看来格外可爱,玻璃外墙折射着耀眼的阳光,晒得睁不开眼的我推门钻了进去。收银机前稀稀拉拉有几个排队的顾客,我也加入其中。

在我身前隔着两个人处有个熟悉的背影。噢,我差点儿忘了这地方还是他带我来的。在习惯去我工作的书店之前,他应该常来这里吧。看来如今他又恢复了旧习惯。

还没想好如何自然地打个招呼,他已经端着咖啡转过了身。

他看到了我。

住得近果然不是一件好事,生活习惯相近就更糟了。

而黎靖并没有走过来,反而再一次转过身。当他再转回来时,手上端了两杯咖啡,什么话也没有说,将其中一杯递给我。

杯里冰块在拿铁中浮浮沉沉。我接过杯子好半天,才冒出一句话:“我不是来找你的。”鬼才知道我为什么选了这么一句开场白。

“知道。”他笑笑,径自朝一张空桌走去。

我端着咖啡踌躇了好几秒,还是跟上了他。刚才的表现已经够傻了,要是就这样走出门去,简直就等于在脸上写“我就是来找你的”七个大字。

圆桌很小,凳子又有点儿高。我们面对面坐着,更像两个互不认识的搭台顾客。

“怎么了?”他突然问。

我心不在焉地抬起头,吸管戳到了嘴唇:“什么怎么了?”

“你。”

“我?我出来吃午饭。一会儿就回去。”

还好,我没傻到胡诌今天休息之类的话,身上的制服明明白白地显示着我在工作时间。

“送你。”他站起来。

“不用,又不远。”

“没关系,我不赶时间。”又是这句。

“我等一会儿才走。”

“那就等一会儿送你。”

他坐回椅子里。

可我们也不怎么聊天,就这样坐在一起,真的有必要吗?时间终于开始拉长变慢,就在我刚刚嫌它走得太快之后。

黎靖送我到书店门口。路边没有见到施杰的车。

再往前走两步就是台阶,台阶上的玻璃门就是我们这趟散步的终点。

“我到了。”我站住,向他道别。

他知道这个姿势表示不打算邀请他入内,于是点点头:“嗯,进去吧。”

他的表情平静又自然,他干净的颈部妥帖地包裹在衬衫衣领里,下巴上没有胡碴。他一直都像初见时那么整洁、那么温和、那么疏离,似乎从来不变。以至于每次临别时看他一眼,我都无法断定那是不是最后一眼。

我转过身走上台阶,握住门框边的扶手,推开了门。

门顶的风铃轻盈地一响,施杰扭过头看我。此时我终于记起,这栋大楼地下还有个地方名叫停车场。

“还生气呢?”施杰若无其事地走近两步,在离我二十厘米时站住了。距离这么近,我只能平视到他的领口。若有若无的须后水味道绕在我鼻尖。女人的恋爱通常都是由感官开始,他身上那股明亮、健康的气息渐渐逼近,足以愚弄你的感官,让你感觉到放过他,就再也遇不到如此美好的男人了。

他实在很迷人,再加上一点儿真诚,即使穿梭在复数恋爱对象中,也很有可能轻易被原谅。

我没有说话。既不想开口又无言以对。

“对不起,我郑重向你道歉。那天晚上我的语气重了点儿。”阳光透过玻璃门刺进来,他的睫毛末端被染上像小动物绒毛一样柔软的光泽。

“没关系,你不用特意来道歉。”我退开,随手放下包。

“那,还是朋友?”他露出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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