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辉)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从8月2日起,我省40个县(市)全国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开始启动试点工作,力争通过改革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群众“大病不出县”。
40个改革试点县(市)为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焦作市、漯河市、鹤壁市、三门峡市、驻马店市、济源市等9个省辖市所属30个县(市)及巩义市等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各试点县(市)将选择一家政府重点举办的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试点。
试点县级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全部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试点医院收入也将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试点公立医院要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建立药品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实行县域内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统一采购,统一结算付款。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
同时,试点公立医院要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严禁医院贷款或集资购买大型医用设备。同时,合理提高中医和诊查、护理、手术、治疗、床位等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调整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范围,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到2015年年底,全省所有的医疗机构都要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