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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国际国内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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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日前就《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征求意见,规定“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此举引发社会热议,一纸协议能否根治屡禁不止的“红包”痼疾?“红包”现象,患者有怨言却要送,医生不情愿却在收,到底何时才能跳出这一怪圈? “红包”本在桌下, 桌面签字无意义? 对于卫生部此举,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饶克勤说,用明文规定告诉患者和医生,送“红包”和收“红包”都是不可取的,对于规范医疗行业从业人员行为是必要的。 然而,北京市人大代表、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强磊表示,约定实际意义不大。“红包”本身就是暗箱操作的,怎么会写在书面上呢,这是道德问题,应该靠良心去做。“桌上签协议,只是走形式而已”。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会分会主任委员、北京友谊医院肝病中心主任贾继东则认为,患者发自内心尊重医生的医术、医德、人品表达感激送“红包”的数量不会太多。更多的患者是“从众心理,不送‘红包’不放心,怕不送得不到好的服务”。另外一种可能是,患者想得到额外更好地服务,比如提前住院、提前手术等。 来自山东省的陈峰对记者说,去年他父亲患心脏病住院手术治疗,陈峰趁医生一个人在屋时,塞了2000元的信封在医生口袋里,也给住院处的护士长送了同样的数额。 “还好我送了。”陈峰后来发现和他父亲同病房的其他人也送了。“因为医生到底会不会认真手术和治疗,患者没法检验。”陈峰说。 医生待遇低,岂能靠“红包”解决? 贾继东认为,医生的劳务价值没得到体现确实是问题,要改革,但是不能通过收“红包”来改。 如果对医生不能依靠政策规定获得体面的收入,用“红包”形式提高收入,最直接的是损坏了医患关系。“如果有患者治疗效果不理想,他可能会想,我为什么没有得到好的治疗,因为我没有送钱,或者说送的不够多。”贾继东说。 解决医生劳务价值不能得到体现的问题,必须靠政策解决。比如现在医药分开,增设医事服务费就是往这方面走的一步。“医生不是不能谈钱,关键是要靠自己的知识、技术、劳动合法、公正、体面地取得应有的报酬和地位”。 有医生说:“现在是不拿‘红包’的都很清贫,拿‘红包’的活得反而很滋润,这样下去很可怕。”贾继东认为,在当前这个体制下,医术越高超,医德越高尚,挣钱越少的问题确实存在。 严格监管,杜绝“红包”或可期 多位专家表示,必须从制度上保证医生不收“红包”,有更高的合法收入,拿“红包”的医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强磊等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医务人员收红包,相当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触犯了刑法,是犯罪行为;送红包也是行贿行为;如果有医务人员表现出“不给红包就不好好手术”的态度,就是罪上加罪,变成“索贿”。 但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很少有医生因为收受“红包”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即便被查处,也至多是做违纪处理。许多地方出台了规定,一旦发现医生收受红包将予以开除,但业内人士表示,收“红包”较多的基本都是医院业务骨干,医院怎么可能开除这些人呢? 贾继东、北京儿童医院血液病中心主任医师郑胡镛等认为,仅仅是原则性的规定缺乏约束力,行之有效的是严格的法律约束和监管机制。在欧美等法律体系发达的国家,对医生和律师、教师等的监督体系非常敏锐,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严格处罚,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据新华社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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