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都市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夜绣《八骏图》给儿子换托费
《发现·社区文艺达人》
期待您参与
烈士陵园征集“浮雕墙设计方案”
开“光板车”上路
罚款记分并扣车
锡纸开锁专盗高档小区
心肌炎治疗不当
两岁娃装起搏器
乘坐“绿色公交”
喜获“绿色礼物”
广告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开“光板车”上路
罚款记分并扣车

开“光板车”上路

罚款记分并扣车

本报讯(记者 王娟 宋晔 通讯员 孟凡勇)车挡风玻璃上什么标志都没有,并且上路行驶,这种车被称为“光板车”。昨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开始严查未在挡风玻璃上粘贴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的“光板车”,对于未粘贴的车辆,警方将对违规司机予以处罚,不仅罚款记分,还要扣车。

上午10时,在南阳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交巡警一大队民警在该路口一小时内就查获22辆违法“光板车”。民警当即责令驾车司机将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粘贴在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处。有司机称,因为害怕贴上标志后不好清除而损坏太阳膜,所以一直将标贴放在车里。有的司机称手续齐全,就是图省事而没有粘贴标贴。

据交警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孙庆文介绍,按照规定,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标志,并可进行相应的处罚。

民警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张贴检验合格标志的,如随车携带,交警将要求其现场张贴到位,交警对其批评教育后放行;如无法出示的,交警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对司机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对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交警将对当事人处以该车保费金额两倍的罚款。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