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社会组织
试行直接登记
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 实习生 龚芮)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部分社会组织试行直接登记的实施意见》。
今后,我市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福利类组织、社会服务类组织、工商经济类行业协会以及业务范围宽泛,业务主管单位不明确,无须行政许可的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试行直接登记。
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民政部门按照业务主管和登记一体化管理,具体负责社会组织日常管理的各项工作。社会组织拟定的名称须经民政部门预先核准同意,方可申请成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