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封面 4下一版
车被套牌报案
警方必须受理
市领导昨调研
高新技术企业
小学新生明起报名
煞风景广告
前7个月固定资产
投资同比增两成多
金秋助学金申请
将延至下月中旬
国企:在改革中突破 在进取中担当
新市民文明公约征意见
广告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无标题

据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记者20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自8月20日至10月31日,公安部将在全国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套牌套证”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查处。

公安部明确,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对于车辆“套牌”问题,公安部进一步规范了使用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办理工作,其中明确,将实行案件受理首问负责制。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20日介绍,案件受理首问负责,即当事人因车辆被套牌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的,车籍地、违法发生地的公安交管部门均应当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推诿。对违法行为发生地涉及两个以上地市的,由最先接到报案的公安交管部门受理。

同时,对通过交通违法证据图片比对发现套牌违法车辆与被套牌车辆特征明显不符,或者报案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号牌被套用,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规定,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避免车辆被套牌影响当事人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

此外,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加大对机动车品牌销售店、二手车交易市场等服务网点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工作的管理力度,并在办理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时,严格监督车辆安装符合相关规定的固封装置,防止挪用号牌等违法行为发生。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车主,保护好自己的车辆及牌证信息,防止车辆号牌被冒用或盗用。变更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的,要按规定及时到车管所办理变更。还应定期上网查询,一旦发现收到自己没有去过地方的交通违法告知单,或发现车辆有被套牌嫌疑的,要尽快到车籍地或者违法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报案。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