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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统一
中小学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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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统一
中小学教师职称
全市涉及10余万人

10月底前统一

中小学教师职称

本报讯(记者 王红)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职称工作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动员会获悉,今后,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体系,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10月底前,全市10余万中小学教师职称将统一进行“过渡”。

中小学教师都可评正高

据介绍,目前全省现行的中小学职称制度是1986年制定的,按照规定,中学和小学是两个独立职称序列,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仅为中级。

为了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今年我省开始在中小学教师职称领域进行改革,首先选定郑州、焦作、许昌三个市开展改革试点。改革后,将原来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体系,将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新旧职称转换有详规

今后,全市中小学设置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职称,设员级职称和助理级职称,分别对应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中级职称对应的是一级教师;高级职称,设副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分别对应级别为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市人社局有关人士表示,通过正规参评取得中小学教师职称者,改革中不会受到影响。

对现已取得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的教师,按照现聘任的职务与统一后的教师职称(职务)对应关系,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评聘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对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保留原任职资格,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新的岗位聘用程序择优聘用。

10月底前全员“过渡”

据介绍,郑州市目前取得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有10余万人,将统一进行“过渡”。过渡审批时间从9月21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

市人社局职称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改革目标,我市下一步将把‘正高’当做教育家来培养。”根据安排,郑州市今年的中小学教师正高、副高、中级的结构比例审批和评审工作,将在10月底完成全员过渡工作后,于11月初另行安排。

工资待遇视情况而定

中小学教师评上“正高”后,能享受和大学教授一样的待遇吗?市人社局有关人士表示,其享受的职称待遇相同,但工资待遇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据悉,职称评价与任职年限、业绩等都相关联。有业内人士估算,以本科毕业来算,一路“顺顺当当”参评初、中级职称后,要评上“正高”至少得任职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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